(一)对于监督管理机构:通过该系统实现对气瓶档案及基本信息的录入,对与各气瓶相关单位基本信息录入,各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录入,明确气瓶使用安全的首负责任为核心建立了质量安全溯源制度,确定将充装站确立为气瓶登记、标识、保养、充装的 安全管理和气体安全使用指导的首负责任人,并构建质量安全溯源制度。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各单位以录入信息的气瓶实时监管,对各气瓶相关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严格控制,对于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一律不许作业。
(二)对于制造单位:严格要求制造单位生产气瓶时为每个气瓶建立气瓶基础信息数据,传递给气瓶使用单位及监管机构。
(三)对于检验单位:对气瓶检测和报废处理情况进行监管。一方面,在进行气瓶检测处理时,利用专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读取气瓶标签信息, 打开该气瓶信息表记录检测信息;另一方面,在对气瓶进行报废处理时,利用专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读取气瓶标签信息,记录气瓶的报废处理情况。同时通过专用气瓶标签扫描终端更新气瓶标签内数据。
(四)对于充装单位:针对液化气充装作业过程实现过程监管。每次充装气瓶时,系统通过气瓶标签进行识别,而后在本地数据库中检索气瓶信息,只有当系统确定该气瓶为自有产权瓶、非报废瓶、检测未到期且出于可充装状态时,系统才允许打开充气枪对气瓶进行充装。
(五)对于使用单位:使用单位除了单位基本信息外,需按要求严格准确记录本单位气瓶基本信息情况,通过监管部门或自己将气瓶录入到气瓶综合管理系统中,对于无证气瓶不允许使用。
(六)对于配送单位:配送单位只存在于民用气瓶和工业气瓶中,要求各单位人员需录入系统,只有经过审核的人员才具有配送资格。作业人员配送时要求报废瓶、超期未检气瓶、不合格气瓶不允许出库,通过配送app实时记录操作人员信息。